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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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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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6-19
如果丈夫是被执行人,并不会直接将妻子也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妻子是否受牵连,取决于法院是否将妻子也追加为被执行人。
1.只有当妻子被法院追加为被执行人,并满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中的相关条件时,她才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这些条件包括伪造证据、暴力威胁抗拒执行,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隐匿转移财产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高消费令,以及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等。
3.如果妻子并未被追加为被执行人,或者并未满足上述条件,那么她就不会受到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限制和惩罚。失信被执行人牵连妻子的情形,主要发生在妻子被法院追加为被执行人的情况下。这可能是因为妻子与丈夫共同承担了某项债务,或者妻子在丈夫的债务中有一定的责任。
1.一旦妻子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并且满足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条件,她就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从而受到各种限制和惩罚。
2.即使妻子没有被追加为被执行人,但如果她与失信被执行人有共同财产或者共同债务,那么在执行过程中,这些财产或者债务也可能受到一定的影响。
例如,法院可能会冻结或者查封失信被执行人与妻子共同拥有的财产,或者要求妻子协助执行相关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