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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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7-18
第二次起诉离婚,并不一定会被判离。
1.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无论这是第一次还是第二次起诉,只要夫妻感情尚未达到破裂的程度,法院就不会轻易判决离婚。
2.如果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且无法通过调解等方式挽回,那么法院就会依法判决离婚。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明确规定: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如果确认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且调解无效,就会准予离婚。
(2)该法条还列举了若干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重婚、家庭暴力、恶习屡教不改等。如果这些情况出现,且调解无效,法院同样会准予离婚。
即使经历了第一次起诉离婚被驳回,只要双方未能和解且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也可能会准予离婚。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判决依据,主要还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综合考虑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双方是否有过错、子女抚养问题以及财产分割等因素。
1.法院会审查双方是否存在重婚、家庭暴力、恶习屡教不改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同时,法院还会关注双方是否有过错,比如是否有婚外情、虐待家庭成员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