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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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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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9-01
女方没离婚和别人生子,触犯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结婚”不仅指法律上的正式婚姻,也包括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
1.如果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解除与前夫的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生育子女,且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虽未以夫妻名义但构成事实婚姻的,就可能触犯重婚罪。
2.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将受到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未离婚与他人生子的判定,主要依据行为人的具体行为及法律定义。
1.如果行为人(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生育子女,这构成重婚罪的一种表现。
2.即使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双方存在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关系,且这种关系违反了民法典中一夫一妻及夫妻相互忠诚的义务,也可能被视为“与他人同居”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