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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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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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9-28
离婚时,针对男方父母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其分割原则主要取决于房产证上的登记情况。
1.如果房产证上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该房产在离婚时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的分割方式应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若协商无果,则可诉诸法院,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如何分割。
2.若房产证上仅登记了一方名字,情况则有所不同。若该房产是男方父母全款出资购买,且婚后并无共同还贷行为,那么该房产在离婚时将归男方所有。
3.《民法典》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4.如果存在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尽管房产本身归男方所有,但另一方仍有权要求男方就共同还贷部分给予相应的补偿。
对于婚后父母出钱购买的房产,其分割原则主要取决于父母的出资是否明确表示给予夫妻中的某一方。
1.如果父母出资并明确表示该房产是赠与给夫妻中的某一方,那么该房产将被视为该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2.如果父母出资但并未明确表示赠与给哪一方,那么该房产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协议分割该房产;如果协议不成,则需要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3.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将遵循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等原则进行判决。
4.值得注意的是,父母出资买房并不一定意味着该房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当父母未明确表示赠与给哪一方时,该房产才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需要仔细审查父母的出资行为和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