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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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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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3-09
不一定,需要满足一些条件。
(一)是行为人有过错。所谓过错并非是离婚行为本身,而是导致离婚的过错行为。民法典规定,过错行为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等。
(二)是有损害事实。即因上述过错行为给配偶方造成财产损害、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
(三)是过错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即过错行为导致了损害事实的发生。这种因果关系是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和基础。
(四)是离婚的发生且损害赔偿请求权人无过错。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男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一)当事人双方没有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当事人双方虽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但并未共同生活过的;
(三)婚前给付彩礼的行为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
适用上述第二、三情形的,需以双方当事人离婚为条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