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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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28
一、离婚时候彩礼怎么判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重要观点,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在婚前所获得的财产皆应被视为其个人财产,并在离婚之时归属于该人单独所有。
这其中也包括了一些特殊性质的财产,如彩礼。
彩礼作为一种附有特定条件的赠与行为,通常是由男方赠予女方,以达成缔结婚姻之目的。
基于这种情况,我们可以认为彩礼实际是女方在婚前所获得的财产,因此在离婚时,彩礼理应归属于女方个人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结完婚以后离婚彩礼能要回来吗
在离婚案件中,通常情况下,对于彩礼,当事人无法要求对方向其退还。
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则请求方有可能获得法官的支持,使其顺利收回按照当地风俗习惯所支付的彩礼:首先,若夫妻双方未能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其次,若已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在实际生活中却未曾共同生活过;最后,若在婚前支付彩礼,且此举导致支付方的经济状况陷入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