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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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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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16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外国依照婚姻缔结地法律结婚,只要不违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基本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其婚姻关系在中国境内有效。对于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内地居民和港澳台居民在境外结婚的,其婚姻关系在我国境内有效,但不得违背我国婚姻法基本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
其中所规定的婚姻缔结地是指婚姻成立之地,可以是登记地,也可以是婚姻举办地,因为各国法律要求不同而有所不同。在我国,婚姻缔结地就是指婚姻登记地。
在外国领取的结婚证只要不违反我国婚姻法基本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一般在国内是有效的,而且不需要在中国境内再重新办理结婚登记或者认证手续。但是如果要在中国境内使用在国外领取的结婚证,如需要在国内办理离婚,则应在婚姻缔结地办理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的机关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国外婚姻登记证书,国内法院不能直接认定,需要经过相关认证程序。
1、国内不可直接办理离婚
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不能在国内登记离婚,因此这种情况下离婚,双方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如果离婚时两人无法达成协议,需要到法院起诉离婚,但是在这之前要先进行相关的公证程序,使法院确认夫妻之间的婚姻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