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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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2-25
通常,孙子不可能通过继承的方式继承爷爷的财产。法定继承要按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顺位和第二顺位继承人中均不包括孙子,因此即使第一顺位继承人和第二顺位继承人均放弃继承,孙子也无法通过继承的方式得到自己祖父母的遗产。特殊情况下,孙子具有继承权。第一种: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儿子先于被继承人去世了,孙子就代父亲去继承祖父的遗产。第二种:转继承,爷爷去世后,被继承人的儿子还未来得及实际接受遗产就去世了,这时候孙子就可凭转继承分配遗产。第三种:遗嘱、遗赠、遗赠抚养协议等方式继承财产。
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民法典》继承编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顺序的明确为遗产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还应注意的是,在遗产的分割中,应坚持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以及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即便是立有遗嘱的情况下,也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及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