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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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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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2-02
一、独生子女具体如何继承父母的遗产
1、先看父母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的话,依照遗嘱办理继承。无遗嘱前提,规定有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房产份额。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选取一位继承人继承,其他人签署放弃继承协议,得到公证书。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遗产分配的规定
法定继承人对遗产的分配份额,按照以下规则确定:
1.原则上,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平分遗产;但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经过协商,允许有人分的多,有人分的少。
2.特殊情形特殊处理:基于对弱者一贯同情和照顾的立场,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多分;作为激励机制,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法定继承人,可以多分;作为事后惩罚,对于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对被继承人尽扶养义务的法定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3.法定继承人以外的遗产取得人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