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手 机:13631331686
微 信: genbanorg
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A
时间:2023-02-02
一、哪些人不能继承遗产继承人要满足哪些条件
1、下列人员不能继承遗产:
(1)、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
(2)、继承人为占有遗产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管既遂未遂,均丧失继承权。
继承人要满足的条件:一是必须是于继承开始时间生存的人;二是与被继承人有婚姻关系、血缘关系以及相互扶养关系的人;三是未丧失继承权。
2、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