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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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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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4-27
一、赠与的法定撤销与任意撤销有什么区别
1、赠与的法定撤销与任意撤销有如下的区别:
(1)、二者撤销的内容不同。任意撤销权撤销的是已经生效尚未履行的赠与合同,权利行使消灭的是债权行为的效力,而法定撤销权的撤销对象是尚未履行时的赠与合同,已履行的赠与物所有权;
(2)、行使阶段不同;
(3)、行使条件不同;
(4)、行使后果不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