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继承法》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1)继承人实施的是杀害被继承人的行为。
(2)须继承人主观上有杀害的故意。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1)继承人杀害的对象是其他继承人。
(2)继承人杀害的目的是争夺遗产。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三、案例解析
根据上述案例与法律规定可以看出,韩-大的行为已经符合“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这一情节,丧失了对该房屋的法定继承权,法院应将房屋判定为韩*小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