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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时间:2023-07-07

 限定继承是指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所负债务承担有限清偿责任的一项继承原则。继承人接受被继承人的财产权利的同时,也继承了被继承人所留下的财产义务,对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债务负有清偿责任。但这一责任仅以继承人所得遗产中的价值为限,对超出遗产价值的债务,继承人不负清偿责任,对继承人自愿偿还的,法律不予限制。

  二、限制继承与概括继承的区别

  限制继承与概括继承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限定继承:

  限定继承指继承人仅在其所得遗产的财产权利范围内承担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的责任,对超出遗产中财产权利的债务有权拒绝偿还。

  概括继承:

  被继承人死亡后,其财产上的权利(如所有权、债权)和义务(如债务)统由继承人承受。罗马法规定的一项继承原则。按照该项原则的要求,继承人继承死者遗产时,须接受其全部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不得只选择财产权利而推卸财产义务。

  三、继承的法定分类

  继承的法定分类是:

  1.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等进行财产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

  2.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被继承人生前通过立遗嘱的形式确定其个人财产在其死亡后的继承人及分配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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