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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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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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遗产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嘱能写所有的财产。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合法地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而且遗嘱必须是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继承】: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