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手 机:13631331686
微 信: genbanorg
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A
时间:2023-09-14
非婚生子女,指婚生子女的对称,俗称私生子女,是指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
首先,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与生父母有直接的血缘关系,是直系血亲,应当享有继承的权利。《继承法》中也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为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其次,《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因此,非婚生子女也享有继承权。无论是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都具有相同的地位,具有平等的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