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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时间:2023-09-25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遗产继承】: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遗产继承】: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遗产继承】:

  【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遗产继承】: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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