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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时间:2024-11-22

一、口头遗嘱怎样才能生效

  口头遗嘱生效的关键在于满足一系列法定条件。

  1.它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这是口头遗嘱生效的前提条件。

  2.一旦危急情况解除且立遗嘱人未死亡,该口头遗嘱即失效。这意味着,如果立遗嘱人在生命垂危后恢复了其他立遗嘱的能力,那么之前的口头遗嘱将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3.口头遗嘱必须由两个以上符合法定条件的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这些证人不能是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也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或者是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危急情况下订立要求

  口头遗嘱的订立要求十分严格,它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进行。

  1.这里的“危急情况”指的是立遗嘱人生命垂危或其他紧急情况,无法以其他方式订立遗嘱。

  2.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口头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

  3.如果危急情况解除后,立遗嘱人恢复了其他立遗嘱的能力,那么口头遗嘱即失效,应改用其他方式订立遗嘱。

 三、证人见证有效性规定

  对于口头遗嘱的有效性,证人的见证至关重要。

  1.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人员范围包括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等也应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因此,在订立口头遗嘱时,必须确保有两个以上符合法定条件的证人在场见证,以确保其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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