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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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05
离婚房产过户税在夫妻双方离婚协议、财产变更等十分清楚的情况下,一般以夫妻房产更名来处理,这种情况下是不用交税的。在财政部和国税总局都有明确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下3种情况,可以免征契税:
(一)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
(二)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
(三)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 注意:如果有贷款是不能直接办理更名的,必须要还清贷款才能办理。
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房产分割。
(一)婚前取得产权证的。
《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所以,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二)婚后取得产权证的
还是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产权证虽然是物权凭证,但并不意味婚后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关键看出资情况,既夫妻一方在婚前是否已付清全部房款,既对房屋权利是在婚前取得的。
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这涉及夫妻一方用婚前个人积蓄或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的归属问题,由于这只是原有财产价值存在形态发生了变化,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既所谓“万变不离其宗”,故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