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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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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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7-04
一、撤销婚姻流程是怎样的
撤销婚姻的流程因情形不同而有差异。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受胁迫方需准备好证明受胁迫结婚的相关证据,如威胁的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会根据证据情况进行审理,若查证属实,将依法判决撤销婚姻。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同样要准备好证明对方未如实告知重大疾病的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符合条件的,会判决撤销。
婚姻被撤销后,婚姻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