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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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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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19
我和我的丈夫结婚六年了,他是在外地工作的,开始的四年还好,偶尔的他会打电话回家,每年过年也会回来。但是从去年开始,我们这边失去了他的消息,我们也报过警,后来因为丈夫是在外地失踪的也就不了了之,可是丈夫失踪了,我想要离婚应该怎么办呢
夫妻双方对离婚事项不能协商一致时,就只能去法院了。但是很多夫妻的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同;即使夫妻就在户籍所在地居住,一个城市也有,还有好几个基层人民法院。那么离婚应去哪个法院起诉一方失踪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吗
法律咨询;离婚应该怎么起诉
律师解答:
一、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且居住在户口所在地。提出起诉的一方持身份证、结婚证、及财产证明(备2分复印件)去当地基层法院立案即可。
二、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一方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居住在外地的一方提起诉讼,需要在对方户口所在地基层法院立案;居住在户口所在地的一方提起诉讼,在本地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在对方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基层法院起诉。
三、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均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一方提起诉讼,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在本方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
四、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居住在一方户口所在地,任何一方均可以在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五、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各自居住在户口所在地,乙方提起诉讼,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提出。
六、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一方离开户口地超过1年,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提起诉讼;对方提起诉讼,在离开户口所在地一方的经常居住地提出。
七、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均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1 年,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起诉;没有经常居住地,则在提起方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提起方也没有经常居住地,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