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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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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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8-02
协议离婚的夫妻是必须要写一份离婚协议书的,将双方协商好的财产、子女以及债务问题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如果因为男方对女方造成伤害的时候要求男方赔偿的话,只需要把赔偿要求写明即可,但是需要注明金额跟缘由。
1、离婚协议内容过于简单,不具有可操作性。比如,协议约定: “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财产问题却漏洞较大,“财产已分割完毕”意味着双方对财产的数额、分割的方案、分配的数目均已协议一致,并处置完结。但是,有哪些财产、如何进行分割协议当中却没有体现。
2、离婚协议某些概括性条款的约定过于宽泛,可能会伤害弱势方。比如,协议约定:“男女双方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一般情况下,在协议离婚时双方签订的协议,是建立在签订时双方已知对方财产情况下的意思表示,但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隐匿了房产或存款,但根据这一条款,就极有可能失去了索要胜诉的机会,因此,该条款风险性较大。
3、孩子抚养费的约定和处理。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父母抚养期限适用法定的高中教育阶段完毕后;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适用父母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