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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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1-17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法律禁止不能结婚的近亲是指哪些人?
根据《婚姻法》第七条第一项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属于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指有直接血缘联系的上下各代的亲属;旁系血亲是相对于直系血亲的概念,是指与自己有着间接血缘联系的血亲。
我国现行《婚姻法》是以血亲之间的世代来计算亲属远近关系的,即一辈为一代。在直系血亲中,以己身为一代,然后上下数,父母子女为二代,祖父辈、孙子辈为三代。在旁系血亲中,根据旁系血亲之间的同源关系,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为二代旁系血亲;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堂兄妹、表兄妹、伯叔姑、姨舅、侄子女、甥为三代旁系血亲。由于你的爷爷和你女友的爷爷是亲兄弟关系,你们同源于曾祖父母,系四代旁系血亲,故不属于《婚姻法》规定的禁止结婚的情形。
1、禁止重婚。以重婚作为结婚的禁止条件是近现代各国亲属立法的通例,被认为是文明社会的标志之一。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被确立为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如果用“符合一夫一妻制”的表述方法,也可以认为是结婚的必备条件。我国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第十条第一项规定:“重婚的”婚姻关系无效。
2、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我国婚姻法第七条第一项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