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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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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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1-17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到这个年龄就不能结婚,只有达到或高于这个年龄才能结婚,至于结婚的最高年龄,则无限制。婚姻关系的性质和特点,要求男女当事人必须达到适婚年龄,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具备必要的生理和心理条件,才能在处理婚事时做出判断,才能在婚后承担对家庭、子女和社会应尽的责任。《民法典》确定的男二十二周岁、女二十周岁的法定结婚年龄,既考虑了男女青年的身心发育,又考虑了国家控制人口,城乡群众的接受程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
(一)中国公民
1、本人户籍证明(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城市街道办事处,农村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香港同胞
1、香港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海员证
2、我司法机关委托的香港律师辨认的香港婚姻注册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和经该律师证明的由申请人做出的在其他任何地方从未登记结婚的声明书
3、再婚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
(三)澳门同胞
1、澳门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海员证
2、澳门婚姻及死亡登记局出具的结婚资格证明书或无结婚登记证明书
3、再婚者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
(四)台湾同胞
1、台湾同胞旅行证或我驻外使领馆签发的加注有“台湾同胞”字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2、台湾公证机关出具的无配偶证明或公证的本人户籍登记簿底册复印件
3、离婚或丧偶的台湾同胞需提供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无法提供上述证明,可以提供经公证的台湾或港澳报纸刊登的当事人离婚的声明书或公告,未经公证的不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