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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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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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2-27
一. 该怎么处理离婚诉讼中被告人不出庭的情形
1.离婚诉讼中被告人不出庭的法院会用传票传唤,因为离婚案件的被告是必须出庭参加审理的,经传票传唤后,被告仍然不到庭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拘传的方式,或者是依法做出缺席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离婚案件有哪些情形本人可以不到庭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仍应出庭,离婚案件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此处的“特殊情况”由于法律、相关司法解释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实务中,证人确有困难无法出庭作证的法定情形进行判定:“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
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