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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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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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9
解除同居关系的方式有以下2种选择:
1.协商解除是指双方协商一致后就解除同居关系。
2.诉讼解除是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解除同居关系分割财产有以下处理方式:
1.如果男女双方对于同居期间获得的共有财产的处理或者归属情况有约定的,则按照双方的约定处理财产。
2.如果双方没有特殊约定的,则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同居期间产生的共有财产。
3.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则可以由法院判决,法院会按照一般共有财产来处理。
同居关系解除后子女抚养权的确认方式有:
1.双方可以一起协议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以及孩子抚养费用的支付方式和额度,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判决,法院会依据有利孩子健康成长原则判决。
2.通常情况下,两周岁以内的孩子跟随母方生活;两周岁以上不满八周岁的,跟随对其有利的一方生活,比如收入水平较高、生活水平较高的一方;
3.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可以提出自愿选择跟谁生活,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