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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

时间:2024-09-14

一、民政局协议离婚需要什么资料和手续

  需要的材料: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

  需要的手续:

  夫妻双方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民政局工作人员审核后,认为离婚协议已经载明离婚必要事项,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的,可以到度过冷静期后为其完成离婚登记,夫妻即解除现存的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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