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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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14
随时都可以要求变更。如果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可以协议变更或诉讼变更。
1.协议变更
在出现需要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时,父母首先是可以私下协商,通过交流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直接变更孩子抚养权。变更抚养权协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双方的身份信息;
(2)孩子的情况;
(3)孩子抚养费及支付方式;
(4)探望时间及方式;
(5)协议签订的时间、双方的签名。
2.诉讼变更
到被抚养人住所地法院起诉,即孩子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时,提交变更抚养权起诉状,同时也应提供相关的证据。可以搜集以下证据:
(1)如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需要医疗及医学鉴定部门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2)与对方的邻居、朋友处请求其出具对方长期不良嗜好的证明,或者请求其出具对方未尽到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的说明;
(3)如经常变更居住地,可向对方租房的房屋所有权人了解其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况;
(4)如因对方拖欠债权人的债务,可向对方的债权人请求其出具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
(5)如果对方经济困难,不利于继续抚养孩子的,可到对方的工作单位,请求工作单位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收入及工作变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