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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

时间:2024-06-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在居住权上是平等的。夫妻可以共同决定家庭的居住地,或者通过协商各自确定居住地。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夫妻共同拥有房产,那么他们都有权使用这些房产。在一方提出改变居住地时,另一方应予以尊重,除非有合法的理由反对。此外,如果夫妻因离婚导致财产分割,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夫妻双方可以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包括房产,如无协议或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五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约定的以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双方在财产权利方面是平等的。根据婚姻法,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特殊规定或者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即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拥有平等的处理权和使用权。这意味着,无论是丈夫还是妻子,都有权参与财产的管理和使用,且在离婚时,共同财产应予以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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