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并未明确爷爷奶奶享有法定的探望权,只有《民法典》1086条规定了,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享有探望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所以,探望权的主体就限定为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从这样的范围来看,这个主体并没有直接延伸到孩子的爷爷奶奶。
但在婚姻家事领域来说,情理也是影响审案的一个因素,特别是有着血缘关系的伦理亲情,从符合善良风俗的角度来说,爷爷奶奶探望孩子符合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没问题的。法院审判一般也会遵循“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只要孩子喜欢他们,并且他们的出现可以为孩子带来情感慰藉也会被考虑进去,所以这个问题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