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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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 信: genbanorg
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A
时间:2024-01-29
离婚财产分割公证要带的证件如下: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1.标题: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
2.双方当事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住址等。
3.财产分割情况:详细列出双方共同财产的种类、数量、价值等信息,以及各自应得的份额。
4.约定事项:明确双方在财产分割后的权利和义务,如财产的保管、使用、收益等。
5.违约责任:约定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