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
手 机:13631331686
微 信: genbanorg
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A
时间:2024-02-29
离婚证据目录包括;
1、诉讼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即诉讼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材料;
2、证明夫妻关系破裂的证据,即存在家庭暴力、重婚、于他人同居等情形的物证、书证等材料;
3、子女抚养的证明材料,例如,子女出生证、学费、生活费等凭证;
4、离婚证据目录包括的其他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