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强律师团队:13631331686

诉讼离婚

时间:2024-08-30

一、丈夫窃取我和父母的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离婚怎么办

非法获得的聊天记录不能被采纳为有效证据。

因为,只有经得起严格审查和证实的证据,才能够作为判定事实真相的依据。

而证据的种类繁多,其中就包含了电子数据这一类。

电子数据则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络聊天记录、个人博客、微博客、手机短讯、电子签名以及域名等途径生成或存储于电子介质之中的各类信息。

聊天记录无疑也属于电子数据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获取聊天记录的方式和手段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确保其合法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在线咨询

在线律师